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