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押租金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