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