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