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