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【聚餐搭配美酒,「代駕」找起來,別讓人生「代價」找上門】台北律師推薦|法律諮詢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