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