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