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