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