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0.09%之金額,每期11,546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