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