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