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遺產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