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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