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