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