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