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