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