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