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