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