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