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