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辯護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