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押租金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