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辯護【少年強盜等案件】,順利爭取裁定保護管束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