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