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