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