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2.08%之金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