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