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