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