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