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