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