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