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