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