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