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