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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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