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