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