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