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