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