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