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改判較輕之有期徒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